總則
一、 目的
通過制定和健全無限云商管理制度體系,創建“規范經營、和諧發展”的市場秩序,營造健康、有序的經營環境,促進市場規范管理、教育、監督,用規則守護無限極,特制定本《業務守則》。
二、 適用范圍
本《業務守則》適用于與無限極(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簽訂《無限云商推廣服務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推廣公司產品,為消費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
三、 效力結構
(一) 本《業務守則》是《無限云商推廣服務合同》的重要構成,是無限云商的基本行為規范。
(二) 本《業務守則》以各項“守則”為業務規章制度,并以各“規定”、“規范”、“附件”等為補充。
(三) 本《業務守則》在施行過程中,根據實際需要解釋、補充、修訂的各項內容,均與本《業務守則》具有同等效力。
(四) 公司各業務管理部門為市場規范管理所制定的各種規定、規范,均為本《業務守則》的有力補充,具有同等效力。
四、 效力形成
(一) 本《業務守則》自2023年2月1日起生效執行。公司原規定與本《業務守則》相抵觸的,以本《業務守則》為準。違反本《業務守則》即屬違反合同的約定,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 本《業務守則》經公司官方渠道公布后,即視為已送達全體無限云商。對本《業務守則》持有任何異議的,可自公布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公司提出,否則即視同已充分理解和完全同意本《業務守則》的內容。申請無限云商資格、簽署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業務守則》,在充分理解、同意的基礎上,方能繼續完成資格申請流程。
本《業務守則》解釋權、修訂權屬無限極(中國)有限公司。公司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及市場情況的變化等對本《業務守則》進行修訂、調整,或制定相關補充規定等,并通過官方渠道進行公布。新修訂、調整、補充的內容對全體無限云商有約束力。
資格管理
一、 定義
本《業務守則》所稱無限云商資格,是與公司簽訂《無限云商推廣服務合同》,享受公司提供的服務,并按照公司允許的方式和條件推廣公司產品及其他指定產品的資格。
公司對無限云商資格進行編號管理。
二、 資格申請
(一) 下列人員不得申請無限云商資格
1. 未滿22周歲或超過75周歲的中國公民;
2.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
3. 全日制在校學生;
4. 教師、醫務人員、公務員和現役軍人;
5. 公司與其他直銷企業的正式員工;
6. 境外人員;
7.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從事兼職的人員。
(二) 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時應按公司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2. 公司受理申請的,僅就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形式審核,但有權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必要的證明文件;
3. 不得重復申請公司的業務資格;
4. 公司有權決定是否接受無限云商資格申請。
三、 資格終止
無限云商資格的有效期與合同掛鉤,合同解除、終止的,無限云商資格同時終止,具體包括以下情形:
(一) 無限云商單方提出解除合同,自愿終止資格;自愿終止12個月后方可重新申請。
(二) 在一個合同周期內未達公司服務指標及考核標準,公司決定不再續約的,無限云商資格自動終止;自動終止后可隨時重新申請。
(三) 以下情形,公司可單方解除合同,無限云商資格同時終止。因以下情形被公司終止資格的,12個月后方可重新申請:
1. 提供虛假資料、隱瞞真實信息獲得資格;
2. 利用他人的身份證明以及銀行賬戶,獲得資格;
3. 擅自將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以轉讓、分割等形式轉移給第三方;
4. 有刑事犯罪記錄,影響合同履行;
5. 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合同、相關管理制度的情形。
行為準則
一、 基本原則
(一)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管理制度。
(二) 遵循社會道德和公序良俗。
(三) 維護公司形象、市場秩序及他人合法權益。
(四) 務實誠信,規范推廣,對自身的行為負責。
二、 權利和義務
(一) 權利
1. 按公司規定的標準和條件獲得勞務報酬;
2. 按公司優惠價購貨;
3. 正確推廣公司產品、企業文化、健康理念;
4. 推薦消費者辦理公司優惠卡;
5. 按規定申請辦理退換貨;
6. 參加公司提供的相關培訓;
7. 對違法違規及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投訴或舉報;
8. 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二) 義務
1. 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
2. 充分了解并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嚴格履行合同;
3. 按公司規定的推薦價格推廣產品;
4. 誠信經營,倡導理性消費,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5. 準確傳遞公司各類經營信息及產品信息,為消費者提供良好的服務;
6. 保證向公司提供的資料、信息均真實、有效;
7. 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及市場秩序;
對自身的違法、違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違規處分規定
一、 處理原則
(一) 公平、公正。
(二) 對于違規行為,公司結合情節輕重、影響大小及過往違規記錄等,在等級范圍內給予相應處分。
(三) 對任何有意規避公司相關規定的行為,公司有權認定其行為是否違規。
二、 違規處理
(一) 任何人可向公司投訴或舉報無限云商的違規行為(受理條件:違規行為發生于12個月內、實名投訴或舉報、提交相應證據)。
(二) 公司對于無限云商任何違規行為的處理,不受投訴時效限制。
(三) 在違規行為被調查及處分執行期間,公司有權實施暫扣勞務報酬、暫停相關推廣活動,以及在表彰、獲獎、內媒報道、資格評選、出席公司活動、業務辦理等方面采取臨時性限制措施。
(四) 在違規行為被調查期間,公司如實施了臨時性措施的,調查結束后做出的違規處分決定可自臨時性措施涉及的最早月份起算執行。
(五) 公司對已受理的投訴,原則上在3個月內完成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六) 為預防違規行為的發生,公司可對當事人實施告誡面談。
三、 違規處分
(一) 處分等級及附加處分
1. 處分等級:
第一級 警告。
第二級 扣罰一個月勞務報酬的50%。
第三級 扣罰連續二個月勞務報酬的各50%。
第四級 扣罰連續三個月勞務報酬的各50%。
第五級 扣罰連續四個月勞務報酬的各50%。
第六級 扣罰連續五個月勞務報酬的各50%。
第七級 扣罰連續六個月勞務報酬的各50%。
第八級 解除合同,成為優惠消費者。
第九級 解除合同,成為普通消費者。
2. 附加處分(注:視情況決定是否執行,可多項并行):
第一項 通報。
第二項 限制購貨和推廣。
第三項 扣罰相應積分。
第四項 取消相應活動資格。
第五項 扣罰定額勞務報酬。
(二) 違規產生的主要影響
1. 在獲得表彰、獲獎、內媒報道、業務辦理等方面,須通過公司規則審核。
2. 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月起,在出席公司培訓、會議等活動方面:
處分等級 | 主要影響 |
第二級 |
|
第三至四級 |
|
第五級以上 |
|
3. 對于業績數據異常的無限云商,公司保留不予確認其所達成的職級、取消相關待遇及權益(如領取獎勵、出席活動等)的權利。
(三) 違規行為及適用處分等級
序號 | 違規行為 | 適用處分等級 |
n資格管理 | ||
1 | 推薦不符合資格申請條件的人員申請資格 | 一至三級 |
2 | 違反夫妻運作管理規定申請資格 | 一至三級 |
3 | 協助他人違反夫妻運作管理規定申請資格 | 一至三級 |
4 | 重復申請資格 | 三至五級 |
5 | 協助他人重復申請資格 | 三至五級 |
6 | 誘導、脅迫他人重復申請資格 | 四至六級 |
7 | 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申請資格 | 八至九級 |
n價格管理 | ||
1 | 變價或變相變價銷售公司產品 | 二至六級 |
2 | 向降價銷售者提供產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支持、幫助 | 三至六級 |
3 | 人為操縱業績,產品流入降價銷售渠道 | 三至九級 |
4 | 嚴重降價銷售 | 九級 |
n推廣管理 | ||
1 | 私自開展促銷、獎勵活動 | 一至三級 |
2 | 私自編制與公司有關的宣傳資料、輔銷品,或者使用、傳播前述宣傳資料、輔銷品 | 一至三級 |
3 | 通過非公司認可的渠道或方式推廣、銷售產品 | 一至三級 |
4 | 擅自使用公司及關聯公司的知識產權,或擅自使用公司行政領導姓名、肖像等 | 一至四級 |
5 | 私設經銷點或為私設經銷點提供公司產品 | 二至六級 |
6 | 散布謠言、制造矛盾,攻擊、詆毀公司、他人或其他企業、品牌、產品 | 二至六級 |
7 | 對公司或產品進行夸大、虛假宣傳 | 二至六級 |
8 | 向危重病人、疑難雜癥患者虛假承諾產品使用效果 | 六至八級 |
9 | 因夸大、虛假宣傳和推廣行為,造成嚴重不良后果 | 八至九級 |
10 | 推廣與公司存在利益沖突的產品、活動或服務 | 二至九級 |
11 | 推廣與公司不存在利益沖突的產品、活動或服務過程中利用公司業務關系,對市場造成破壞 | 二至九級 |
12 | 人為操縱業績,產品流向不明或對市場造成破壞 | 三至九級 |
13 | 在中國市場宣傳和推廣公司海外市場的產品和業務 | 一至九級 |
n服務管理 | ||
1 | 擅自使用他人消費積分或盜用他人業務密碼 | 一至三級 |
2 | 代辦業務損害他人利益 | 二至四級 |
3 | 漏報、錯報單等給他人造成損失 | 二至四級 |
4 | 擅自改單、壓單不報等給他人造成損失 | 四至六級 |
5 | 向第三方泄露、銷售消費者個人信息 | 一至九級 |
n活動管理 | ||
1 | 活動組織者未按公司要求報備 | 一至四級 |
2 | 在業務活動中涉及違法、迷信、宗教信仰等內容 | 二至九級 |
3 | 活動組織者利用組織培訓、活動牟取利益 | 三至六級 |
4 | 組織存在過激行為的培訓,或在培訓活動中存在煽動行為,造成不良影響 | 五至九級 |
5 | 違反公司相關規定組織旅游活動 | 五至九級 |
n其他 | ||
1 | 私自承接經營權 | 二至五級 |
2 | 縱容、誘導、教唆他人從事違規行為 | 二至六級 |
3 | 無正當理由不予配合公司對業務規范的檢查或違規行為的調查 | 三至六級 |
4 | 向公司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真實信息 | 三至九級 |
5 | 干擾公司(含服務中心)正常工作,損害公司財產,或侵犯公司員工的人格尊嚴或人身安全 | 四至九級 |
6 | 利用公司名義、公司資源從事或參與違法活動 | 五至九級 |
7 | 泄露公司經營策略,給公司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 九級 |
8 |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 九級 |
9 | 為他人違法違規行為提供便利條件或幫助 | 一至九級 |
10 | 其他影響或損害公司、市場或他人利益的行為 | 一至九級 |
(四) 其他處理措施
1. 違規情節嚴重的,包括同時存在多項違規行為、24個月內重復實施同一違規行為、引起政府部門/媒體介入或造成其他不良影響和損害后果,將從重或加重處分;
2. 因違規處分成為優惠消費者的當事人,如在處分生效后的12個月內發現存在其他未處分的違規或再次發生違規行為的,公司有權終止該優惠消費者資格;
3. 違規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在核定金額后從其勞務報酬中直接扣除;
4. 違規行為造成他人損失的,公司代為向他人賠償后,有權向違規人員追償或從其勞務報酬中直接扣除;
5. 公司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落實違規處理,并視情況對規避違規處分執行的無限云商追加處分;
6. 基于違規處理需要,當通過系統登記的無限云商手機/電話無法取得聯系時,公司可通過在官方平臺公告的方式進行通知,公告期滿,則視為所通知的內容已送達;
7. 本《業務守則》未明確規定的違規情形,由公司根據基本原則及實際情況做出處理。
四、 申訴
(一) 當事人如對違規處理決定有異議,可自接到處理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提出申訴。申訴須提交書面、署名的申訴材料及提供足以推翻原處理決定的新證據,否則公司有權不予受理。
(二) 公司受理申訴期間,原處理決定繼續生效、執行。
(三) 公司對已受理的申訴,原則上在3個月內完成調查,并做出申訴處理決定。
(四) 公司做出申訴處理決定后,不再就同一事由受理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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